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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技术与应用系实验教学中心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为了加强计算机系实验教学中心安全管理,保障我系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我系实验教学中心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青海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我系教学实验中心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根据学校实验室管理处要求,我系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即实验室主任、实验室管理员既要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也要承担安全工作的职责。

(一)实验室主任安全职责

1、实验室主任为本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对计算机系负责。严格执行学校和系内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并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细则。

2、经常对有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和"四防"安全教育,督促他们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做好安全记录。发现隐患漏洞,及时处理。因客观因素凡本中心难以整改的,必须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同时向系领导书面汇报,以求得到解决。

4、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易燃、易爆和贵重仪器设备、材料,进行分类贮存,做到责任到人,严格实验室设备管理及使用制度,控制领用数量,掌握贵重设备和危险设备的使用情况。

5、确定安全检查员(应相对稳定),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6、有案情发生时,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并组织保护好现场,及时报案,提供情况,协助查破。发生事故,要认真追查,分清责任,及时上报处理。

(二)实验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实验技术人员包括专职从事实验室工作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对实验室主任负责,并服从其领导。

2、必须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严格遵守本中心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做好安全操作规程的指导和教育工作,严格执行危险物品领用保管制度,确保安全。

4、协助教师做好实验准备,实验结束后,认真检查实验所用电、气、水源是否切断,并做好安全记录。

5、对实验室内一切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禁止乱拉,乱接和超负荷运行,电源线路,电源开关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做到安全用电。

6、熟悉本实验室安全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并保持良好状态,懂得一般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三)实验课教师安全职责

1、切实按实验指导书指导实验,严格要求学生共同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规则。

2、认真检查实验准备工作,包括所需仪器和实验材料,防止使用操作带有安全隐患的仪器设备。

3、实验前,必须给学生讲清本实验所用仪器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等。实验过程中,认真检查操作情况,发现违章操作的应及时纠正。

4、学生实验完毕,指导学生及时整理仪器设备和清理杂物,凡属危险物品应按规定交回,专人收管,并认真检查实验所用的电、气、水源关闭情况。

5、对实验所用大型设备,按管理要求填写使用记录,如有损坏,及时通知该仪器主管人员组织维修,一旦发生事故,协助保护现场,必要时应采取临时应急措施,以免事故扩大,并及时上报。

                                                                                                        实验室管理部

                                                                                                2020年4月6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