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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火车站发售学生票有关规定的温馨提示

 

一、2014年暑运期间发售学生票的规定 1.2014年暑期学生集中乘车日期范围6月25日至9月10日,期间“学生”用途预售期延长至30天,12306网站(含手机)、电话订票、车站窗口、自动售取票机(TVM),代售点同步发售。 2.进入20天预售期,“学生”用途除预留部分票额供中转学生使用外,其他剩余票额全部转入公网发售。 3.为方便学生购票,确保始发有座席,车站设立学生专口,并有明显标志。 4.为方便学生办理行包托运,中铁快运门到门服务,6月17日、18日在青海大学长悦食堂门口,集中办理行包托运手续,请需要办理行包托运的同学及时办理。 二、发售学生票的规定     在普通大专院校(含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大学),军事院校,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就读,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学校不在同一城市时,凭附有加盖院校公章的减价优待证的学生证(小学生凭书面证明),每年可购买家庭至院校(实习地点)之间四次单程的学生票。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毕业生凭学校书面证明可买一次学生票。学生票限于使用普通旅客列车硬座和动车组列车二等座,使用普通旅客列车硬卧时应当补收票价差额。     华侨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按照上述规定同样办理。     发售学生票时应以近径路或换乘次数少的列车发售。 三、那些情况不能发售学生票 1.学校所在地有学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时; 2.学生因休学、复学、转学、退学时; 3.学生往返于学校与实习地点时; 4.学生证未按时办理学校注册的; 5.学生证优惠乘车区间更改但未加盖学校公章的; 6.没有“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学生火车票优惠卡”不能识别或者与学生证记载不一致的。 四、旅客携带品     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每人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是:     儿童(含免费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但乘坐动车组列车不超过13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     残疾人旅行时代步的折叠式轮椅可免费携带并不计入上述范围。 五、禁止携带物品     下列物品不得带入车内: 1.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 2.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3.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 4.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六、不符合乘车条件的处理     有下列行为时,除按规定补票,核收手续费以外,铁路运输企业有权对其身份进行登记,并须加收已乘区间应补票价50%的票款: 1.无票乘车时,补收自乘车站(不能判明时自始发站)起至到站止车票票价。持失效车票乘车按无票处理。 2.持用伪造或涂改的车票乘车时,除按无票处理外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3.持站台票上车并在开车20分钟后仍不声明时,按无票处理。 4.持用低等级的车票乘坐高等级列车、铺位、座席时,补收所乘区间的票价差额。 5. 旅客持儿童票、学生票、残疾军人票没有规定的减价凭证或不符合减价条件时,按照全价票价补收票价差额。

原文链接:http://info.qhu.edu.cn/ztg/93050.nsf/(AllDocsByUnid)/F7701727365BB73248257CED0021DFEB?opendocu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