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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教师实验教学规范

1、教师在学期初使用实验室之前须在实验室管理员处登记,并领取实验室门禁卡,在学期末结课之后,交还门禁卡给实验室管理员。

2、教师应按教务处排定的课程,明确实验内容,耐心指导学生上机,及时解答学生的疑问。

3、上机期间,教师不得擅离机房,不得提前下课,不得接待来客,更不得把客人带入机房谈话。

4、督促学生严格遵守上机守则,及时纠正学生违章操作行为,制止学生的违纪行为。

5、下课前教师应督促学生带走自己的所有物品,包括其课间产生的生活垃圾,关好所有门窗,灯管,电源等确保安全。

6、根据教学需要,新学期须在计算机系的机房使用的新软件,任课教师必须在上学期末向计算机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进行安装。

7、任课教师必须按照教务处统一安排的课表时间上机,不得擅自调整时间或调换教室。临时使用实验室,需提前到教务处登记申请,由教务处提前通知计算机系,以便实验室管理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学生实验守则

1、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侵犯社会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2、学生进入实验室须服从任课教师的管理,否则任课教师有权取消其上机资格。

3、机房内应保持环境卫生,学生不得带各类食品到机房食用,更不得在机房吸烟,禁止明火。

4、学生应爱护机房内的公共设备,在上机过程中,不得乱动设备,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或拔插设备。

5、上机时遵守操作程序,不得擅自更改计算机内部设置和各系统文件。

6、学生上机期间,应按照课程的要求进行操作,不得进行与课程无关的操作,禁止玩游戏,严禁浏览黄色、反动等非法网站,不准高声喧哗,不得随意走动。

7、下课时要正确关闭计算机,放好键盘鼠标,清理座位卫生,带好自己物品,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座位。

8、严禁私自将实验室内的设备带出机房。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三、实验室管理人员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执行本系有关实验室的工作计划,负责实验管理工作,对所管理的全部财产负有直接责任。

2、努力学习教学设备器材的有关资料,了解各类设备器材的规格、构造、用途和工作原理、使用方法,做好设备器材的维护、保养及一般维护工作,使设备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3、熟知实验室的安全规则和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并学会用消防器材,确保设备器材和人身安全。

4、每学期开学前,实验室管理人员应正确安装上学期末教师提供的各类新软件,并且认真检查各种设备的状况,确保开学后教师能够进行正常的教学。

5、在教学过程中,如果出现意外情况,实验室管理人员应立即进行处理。

6、 实验结束后做好设备的清点工作、定期检查《机房使用日志》,认真处理使用日志中所提出的各种问题,以及全面负责机房日常各项设备的维护工作。

7、对于采购和领取上级配发的设备器材、实验材料,认真做好数量、质量验收,登记造册,做到物、卡、帐相符。

8、实验室内所有设备属于固定资产,一律不得出借,并且每学期末应全面清查核对一次。

四、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规则

1、机房内的服务器,交换机等是网络的关键设备,非机房管理员,不得进行操作或更换,更不能挪作它用。

2、如果机房内相关设备需要进行维修,须做好故障维修登记。

3、机房内相关设备的报废需经专职人员鉴定,确认不符合使用要求后方可申请报废。

4、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搬运必须通过实验室管理员和部分负责人审批并持有正式的审批文件方可进入或搬离计算机机房。

5、对于购买的新机器进入机房或报废机器搬出机房等,必修对机器进出进行登记;

五、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

1、实验室内禁止吸烟,禁止违章用火用电,违者造成损失要追究个人责任。

2、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机房,因工作需要使用此类物品时,必须向机房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并做详细的登记,用完后置于安全状态,妥善保管。

3、实验室管理人员要熟悉电源和照明灯的开关位置,掌握切断电源的方法和步骤,发现火情及时报告,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灭火。

4、定期的对实验设备和设备电源电路进行检查,防止设备带病运行、因线路老化或插头漏电发生事故。

5、在节假日前要认真做好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工作,消灭不安全因素,防范于未然。

6、实验室管理人员每天都要负责检查实验室的整体情况。包括环境、消防通道、水电等设备的安全。

六、实验室档案管理制度

1、对有关业务部门下达的有关教学文件,有关教学活动环节的教学大纲、实验项目卡片、教学计划、教学任务、教学日历、课表等教学资料要及时归档。

2、对保障正常教学活动进行的有关制度、规范、办法及日常工作记录要及时归档。

3、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明确所收集归档的构成、档案利用、档案的原始材料、登记及统计工作。

4、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制度,履行借阅登记手续。

5、档案管理人员和借阅档案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6、教职员工利用档案,必须登记档案使用记录簿,注明档案的名称、时间、签名及返还时间签名。

7、借出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周,特殊情况经管理人员同意,可办理续借手续,并按期归还。

8、利用档案人员必须爱护档案,如有破损、丢失、涂改情况,应立即追究责任。

                                                                                                 实验室管理部

                                                                                         2020年4月6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