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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技术与应用系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为了加强计算机系安全管理,保障我系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我系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青海大学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我系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根据学校要求,我系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即系领导、各科室、各岗位负责人既要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也要承担安全工作的职责。系主任是我系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常务副主任是系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是我系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各科室、各岗位的负责人同时也是各自科室、各岗位安全工作的负责人。

一、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系主任安全职责

1、构建我系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保障我系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健全我系安全预警机制,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我系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创建安全、文明、和谐的计算机系。

3、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4、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

5、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建立我系周边整治协调机制,维护我系及周边环境安全。

二、常务副主任安全职责

1、在系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全系安全工作的事务,定期

召开全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督促全系安全工作目标的完成。

2、根据学校要求,不断完善、建立健全系安全工作管

理制度,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3、全面落实全系安全工作责任制,把全系安全工作的

目标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各岗位,每年签定全系安全工作责任状,并负责检查、督促各科室、各岗位的安全工作情况,表扬先进批评落后,全系上下齐努力,共同做好全系安全管理工作。

3、指导全系安全专职管理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定期或

不定期检查各科室、各岗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4、组织落实系内师生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强化交

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教育,使师生掌握自我保护技能,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三、安全专职副主任的安全职责

1、在系主任和常务副主任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系安全工作的日常事务,向系主任汇报安全工作情况。负责制定全系安全工作计划。

2、按时参加学校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并按学校有关部门的要求,上报全系安全工作的计划、总结、报表、材料、信息等。

3、坚持对全系及重点部位进行巡查,查找系内存在的安全隐患,责成有关科室、岗位安全负责人进行整改。

4、系内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报警,并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调查取证,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向系主任和常务副主任报告,并组织教工进行救火,疏散师生和国家财产。发现师生受到伤害,要组织师生积极救治,伤情严重的要迅速送往医院,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

5、负责节假值班人员工作安排,并检查在岗情况。

                                                                                                        实验室管理部

                                                                                                2020年4月6日修订